首页 机构职能 综合新闻 工作动态 重要讲话 质量信息 法规政策 安全常识 生活饮食 云浮美食 联系我们
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综合新闻 > 详细报道 > 资料内容 用户登陆   我要注册   忘记密码? 
资料分类
详细报道
本站推荐
新国标要求明示范围 保鲜...
今起制作药膳有"要求" ...
高温天气慎防细菌性食物中...
质检总局拟9月起禁用“中...
国家食药监管理局通报麦当...
两部门印发食品安全国家标...
高温天气专家建议食苦酸食...
卫生部:食品生产单位应严...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共同发表禽流感事件中食品安全问题声明
   

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共同发表

禽流感事件中食品安全问题声明

 

125,世界卫生组织和联合国粮农组织共同发表声明,澄清目前禽流感危机中的食品安全问题。声明指出,无禽流感疫情的地区,消费者不存在通过处理或消费禽或家禽产品而暴露于H5N1病毒的危险;在发生家禽疫情的地区,消费者煮食家禽时,使制品各部分达到或超过70,是杀死H5N1病毒的一种安全措施。迄今为止,无流行病学证据表明人已通过食用蛋或蛋制品感染禽流感。同时,声明提出了一系列降低接触H5N1病毒机率的建议:1.病禽不应进入食物链;2.在发生禽流感的地区不生吃禽分割部分(包括生血或生蛋),不吃来自发生禽流感疫情地区的生禽分割部分(包括生血和生蛋);3.将生熟食物分开放置以避免污染,不使用同一块案板或同一把刀切制生熟食物,拿取生熟食物之间要洗手,肉制品烹制前后不使用同一个盘子,不在无需加热处理或烹煮的食物制品中使用生蛋或水煮嫩蛋;4.保持清洁和洗手,在拿取冷冻或解冻生蛋或蛋之后用肥皂彻底洗手,清洁和消毒与生肉接触的所有表面和器具;5.禽肉彻底煮熟以灭活禽流感病毒,确保禽肉的中心温度达到70(“滚烫”)或肉的任何部分不能是淡红色的,蛋黄不应是流淌的或液体状。

上一篇: 关于2006年春节期间食品卫生保障工作情况通报
下一篇: 切实加强动物检疫监督执法工作 确保“两节”期间动物产品消费安全
添加日期:2006-1-16   浏览次数:450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信息声明:
帮助信息 友情链接 免责声明 后台管理 相关咨询 相关下载 在线留言 食品论坛 收藏本站 本站动态
Copyright © 2000-2010 云浮市食品安全网 http://www.yffood.net  版权所有
主办单位:云浮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地址:广东省云浮市乐宜路61号
Email:yf-sxk@gdda.gov.cn  粤ICP备05107233号
您是第 353923 位访问者
     本站技术支持:广州IT新干线网络 www.itday.cn 3BACK 5 TOP